在厦门,两位相交超过四十年的老友,因共同投资的三间店面而对簿公堂,这段跨越了近半个世纪的情谊,最终在冰冷的法庭上面临严峻考验。
陈先生与林先生(均为化名)自幼相识,是感情深厚的老同学、老朋友。基于多年的信任,两人在2017年一拍即合,决定共同出资购买位于厦门某处的三间临街店面,总投资额高达数百万元。按照最初的口头约定,双方各占50%的产权,共同享有租金收益。
然而,美好的愿景在利益面前逐渐出现裂痕。由于产权登记、出资凭证等手续办理得不够清晰规范,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伏笔。在后续的店铺管理、租金收取以及再转租等具体事务上,两人产生了严重分歧。一方认为自己对店铺付出更多管理精力,应获得更多收益;另一方则坚决要求严格按五成比例分配。彼此间的沟通从协商变为争论,又从争论升级为争吵,昔日的默契与信任消耗殆尽。
多次调解无果后,其中一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对共有物进行分割,明确产权份额并分配相应收益。法庭上,双方律师就出资比例、产权登记的法律效力以及日常管理付出的折抵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两位白发苍苍的老友坐在原告席和被告席上,相对无言,场面令人唏嘘。
此案也给大众带来了深刻的警示。再牢固的人际关系,在涉及重大经济利益时,也必须以严谨的法律文件作为保障。亲朋好友间共同投资置业本是美事,但若仅凭感情和口头约定行事,缺乏权责分明的书面协议、清晰的出资证明和规范的产权登记,一旦发生矛盾,不仅财物可能受损,数十年的情谊也可能瞬间崩塌,最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徒留遗憾。